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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税前扣除以及增值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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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外籍员工的子女教育费,由正规的公司抬头发票,请问是否做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主管公务手机话费,按照一定的限额实报实销,这类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2、增值税:给客户赠送的一些外购礼品,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8年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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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能帮忙解答吗
8年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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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能帮忙解答吗
8年前追问
1、根据国税函〔2009〕3号,该费用不是福利费可以列支的范围,建议就在工资薪金中,正常列支在管理费用中。
2、建议由公司统一购买手机统一缴纳话费,并且有公司制度规定此手机为公务手机,公司有权利查询话费详单等。
3、你们购买礼品时取得了增值税发票了吗?如果没有取得,那么你们就是终端消费者了,进项并没有抵扣,就不用做视同销售了。如果是购入货物,有抵扣进项,那么应该做视同销售。
8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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