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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都可以让税务局代开VAT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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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有个快递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给我们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我们要求他们去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用以抵扣,他们说,上海税务局规定,只有达到一定业务量的小规模纳税人才能让税局代开专用发票,他们业务量很小不让开。我们也咨询了12366,答复说未听说此规定。请老师确认下,是否有此规定?谢谢!
8年前提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从以上文件可以看出,在月销售额不达到3万元时,是免税的,如果选择不交税,那么就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如果已经开具缴纳税款的,也可以追回发票后退税。所以他们如果给你们开具专用发票,在不到3万元的情况下是要额外负担税款的。
8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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