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79威尼斯(中国)有限公司(欢迎您)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出口旧设备增值税如何处理?
******
我公司为一地区性管理性总部,下设有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之前有从境外进口一台设备。该设备进口时缴纳关税与增值税,进口时增值税(假设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上进项税额为20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部抵扣,会计上按规定年限已经折旧完毕,账上只有净残值(假设净残值为5万元人民币)。
现有境外客户需要该设备,公司计划出口该设备,出口FOB价格假设为30万元人民币。
请问:
1. 出口该设备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是适用出口免退税政策还是出口免税政策?
2. 如果适用出口免退税政策,原有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要全部先转出?退税的凭证是否是原有的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是否是按20万元人民币的进项税额计算退税金额?
3. 如果适用出口免税政策,原有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要全部转出?是20万元人民币进项税额全额转出还是部分税额转出?如果是部分进项税额转出,该如何计算?
谢谢!
8年前提出
生产企业如果出口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且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设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财税〔2012〕39号文件附件4《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第二条第(九)项规定,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属于视同自产货物。
如果实行免抵退,不用转出。可以抵扣国内销项,不足抵扣的,可以退税。
8年前回复
对不起,可能没有说清楚,我们是贸易性企业,不是生产性企业。
8年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