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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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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最近雇佣了一个今年将毕业的大学生来实习,签订了实习协议,请问我们该如何代缴个调税?是按照工资的3500还是劳务的800的免税额计算?
2,我公司一个项目需要临时雇佣兼职人员,签订了劳务协议(不会缴纳社保费)。请问我们该如何代缴个调税?是按照工资的3500还是劳务的800的免税额计算?
8年前提出
企业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适用的是工资、薪金所得。”也就是说,个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在税法里,像实习、兼职等,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叫做劳务报酬所得。而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在于雇佣和非雇佣关系。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扣除费用后,乘以20%税率就是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单次劳务收入不足800元的,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8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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