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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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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我司就属于上述情况,请问该如何区分进项抵扣?当月的进项税归货物还是劳务还是随便选择?
8年前提出
企业您好: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只能抵减营改增试点之后发生的一般货物和劳务产生的销项税额。
进行税额抵扣范围可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四至二十六条。
8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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