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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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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如何计算缴纳个税,有三个问题麻烦您解答
1.可不可理解为,如果符合“国税函(2006)5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就应按工资薪金计算申报个税?(法规依据“国税函(2005)3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如果不符合,就应按劳务报酬计算及申报个税?(此方式下个人是否需要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3.国税函(2006)5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里的条件之一是“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退休人员不用再缴纳社保,此规定里的“社保”如何理解?
谢谢。
8年前提出
企业您好:
一般来说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可以按照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一般不再缴纳社保,但仍然可以缴纳社保,例如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仍然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另外国家目前也在研究退休人员继续缴纳社保的安排。
8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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