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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持有期间分红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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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持有基金期间,证券公司每年定期分配现金分红,现在营改增之后,该持有期间的现金分红涉及到增值税和所得税分别如何处理?
8年前提出
按照36号文: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这个利息收入可以计入财务费用的贷方。企业所得税仍然是税后利润的25%缴纳。
8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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