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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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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两年前购买了一台设备,然后出租给另外一家公司,设备同时也在对方公司存放,我公司按照税法要求正常计入固定资产并折旧,现有会计师认为我们属于融资租赁不是经营性租赁,那么我们需要调整吗,如果要调整的话会有哪些税务风险呢,谢谢
7年前提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解释,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有可能转移,也有可能不转移。其中第六条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你公司确定了是融资租赁的话,应该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来核算。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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