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79威尼斯(中国)有限公司(欢迎您)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以旧换新业务
******
我公司有一项固定资产“焊台”,由于购入时质量差,使用一段时间后反馈给供应商,供应商同意旧的3台换2台新的。这种形为我们看起来是以旧换新,可以采用非货币换算处理。
但因为这次替换是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是否可以视为他们的赔偿?如视同赔偿的话,我们税务上是否还需要对被替换的旧的资产交增值税?
7年前提出
企业您好:
增值税上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先退货再购入:供应商红冲3台旧资产的增值税发票,同时开具2台新资产的增值税发票,贵司先将旧资产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再对新资产认证和抵扣。
二是先销售旧资产再购入新资产:贵司向供应商开具旧资产销售发票,再对购入新资产认定和抵扣。
7年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