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员工同时提升销售业绩,我们集团根据市场价的八折向内部员工销售自产的产品。产品由集团旗下的贸易公司直接发货到员工家里,员工也直接打钱到贸易公司账上。
请问,这种情况下集团是否要为员工就享受的折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没有比较好的操作办法,可以避免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