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公司总部在德国,公司章程选举出四位董事,这些董事负责全球公司的经营性重大的决策,日常通过邮件、电话会议、视频方式对中国公司履行董事的职责。现在中国公司可以通过年终奖金的方式对这些董事发放酬劳吗?如果可以,是否需要在中国公司确认雇佣关系(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