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与进口货物有关;
(二)费用的支付作为卖方出口销售该货物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条件。如何理解以上文件,是否是费用的支付不作为卖方出口销售该货物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前提条件,那特许权使用费就可以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上理解是否正确,请说明并请提供更详尽的文件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