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司为影院管理公司,在全国多个城市的电影院以分公司形式经营。对于各个影院的阵地广告和贴片广告资源,如果统一都以总公司名义跟广告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合同,收取广告款,总公司统一开具广告发布费发票,那么各个影院的广告收入是否也可以都确认在总公司账上?
因各分公司的广告业务增值税率都是6%,所得税率也都是25%,税负方面没有差异。只是从业务匹配这方面来看是否会有什么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