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科发政【2017】115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进行了规定,我有如下问题:
1. 企业应该什么时候进行自评?
2. 企业自评时应用哪个会计年度的数据?假如2018年进行2017年度的汇算清缴,使用17年会计期间的数据还是16年会计年度的相关数据,包括人员、收入、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