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总部在英国,现在总部在上线一个员工费用报销系统CONCUR, 英国那里的设置是员工报销每月一次,报销金额和每月工资合并金额由第三方代理发放。
我们中国的公司目前员工工资是通过外服统一发放,然后员工报销是通过本公司银行汇款给员工。
英国总部要求我们CONCUR上戏后员工的报销也按照总部的流程,每月报销一次,然后由第三方代理(中国的话就是外服)一起发放。
我们的担心是这么操作不符合中国的税法,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有相关的政策能提供给我们,我们可以转给总部说服他们,让中国按照自己的流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