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所说的会计做法看起来不妥当。如你所说该特许权收入已经在国外缴纳了所得税,首先要看中国和这个国家直接是否存在双边税收协定,即对同一笔收入是否需要征收两次所得税。如果可以只征收一次,那么建议你和贵公司税务人员咨询沟通,是否可以把那笔税后的特许权收入直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并且在所得税申报时剔除该项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没有双边税收协定,那就只能把税后收到的特许权收入记账为其他业务收入,并且再次在中国缴纳所得税。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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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Linda 老师。双边税收协定是适用的,所以国外会扣缴所得税10%,收入在境内公司需要做境外所得税抵免来操作,适用税率应是法定税率25%,抵免掉境外扣缴的所得税,收入是需要还原成税前所得的,所开发票是税前的金额,如果做账按税后的收入直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太恰当吧?
7年前追问
实务操作中的境外所得税抵免需要和税务人员事先沟通和确认才记账的,一般是要把收到的税后的特许权收入还原成税前的来计算25%的中国境内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再抵免国外已经被征税的10%。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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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税收抵免对企业来说是一种优惠,选择抵免的话,应该如何记账呢?是否应该按税前所得计收入,国外被征税的10%作为所得税费用? 不选择抵免的话,做账会不一样吗?
7年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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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税收抵免对企业来说是一种优惠,选择抵免的话,应该如何记账呢?是否应该按税前所得计收入,国外被征税的10%作为所得税费用? 不选择抵免的话,做账会不一样吗?
7年前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