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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的材料能否所得税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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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的境外母公司送一批原材料给我们,用来做生产之前的试生产(测试机器设备是否OK)
,生产出来的产品要报废的。
会计上,应该要借:存货,贷:资本公积(若分录不对,请指正)
请问,当存货转去P&L成为成本费用时,能在所得税税前列支吗?若可以列支,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做财产损失的申报吗?
7年前提出
Judy老师
首先贵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母子公司之间的捐赠计入资本公积,其次,对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的产品报废是计入产品成本,通过营业成本在税前列支,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因此不需要财务损失申报。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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