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取得了一张从某某建设工程公司开来的发票,上面写的工程款,但是事实上我们购买的物品是办公家具。我们要求此建设工程公司应该按照实际销售的物品来开发票,但是对方说由于他们的资质限制,他们无法开销售家具的发票,只能开具工程款的发票。
我们查看了一下此建设工程公司的营业范围,其中有一些文字是“销售钢结构件,木材,建筑装潢材料”,但是没有销售家具的字样,不知道是否因此而不能开销售家具的字样在发票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6号文,“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那么我们遇到的这种情况,算不算对方未按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我们能在所得税税前列支吗?
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对方能够开出有销售家具字样的发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