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凭据一般是企业的自制凭证。但外籍员工的工作一般是通过中智等机构支付(企业支付给中智,中智再支付给员工),中智会开具税率为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麻烦您帮忙解答以下问题。谢谢。
1.中智针对代收代付的工资开具发票的依据是什么?
2.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某月外籍员工工资企业部分直接支付给了员工,部分通过中智支付,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没有发票(因为没有支付给中智),这部分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问题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