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
请教一个可能涉及到所得税和增值税的问题。
我公司是一贸易销售公司,客户对象主要在国内。我公司在对国内客户销售时,我司总部香港公司会发样品给国内客户,同时香港公司会将样品费用按成本价chargeback我公司。请问这过程中会涉及到跨关境的涉外税收吗?我司是否会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