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CIF报价的出口货物,
1)运保佣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2)在增值税上,又该如何处理?营改增后,CIF出口货物所产生的国内运费,货运代理费及国际运费,从国内货代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请告知相关具体政策及规定的内容,要好好学习一下。谢谢),
3)对于出口退税率低于征收率(即有征退税率差)的CIF条款下出口货物运保佣的增值税处理有没有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