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关于转口贸易,
举例: 甲:本公司(中国),乙:国外供应商(欧洲某国), 丙:国外客户(香港) 实际用户在中东
甲乙丙三方可以签订转口贸易协议.
根据丙方要求,目的港设定为中东最终用户处, 产品直接由甲方运输到丙方要求地.
甲方支付乙方, 但是介于运输地的不同,提单的目的地是否会影响结汇.
甲方从丙方处收汇
请确定以上是否可以操作,如果不行,是否有其他方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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