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会有一些捐赠活动,有的是捐给基金会的,有的是捐给某个中心/协会。这些都能开给我们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我现在的问题是
1. 只要收到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就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吗?
2. 有些协会我没有办法从可税前扣除的公益团体清单中查询到,所以不确定要怎么操作
3.如果说即便我们拿到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也不能税前列支,那这个票是财政监制的,税务上不能列支,那这票为什么能允许团体开出来,还是说是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