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两国的双边协议上写明特许权使用费的税率为10%,优惠税率为特许权使用费的60%,即最终税率为6%。
请问若这种特许权使用时间超过两国的双边协议规定的是否构成对方税收居民的时间(即183天),特许权使用费的优惠税率是否还能享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