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
我公司 的客户(成立于2016年)是一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想向其德国母公司借款,其基本情况为:
投资总额4800万,注册资本2400万。1000万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问题1:按汇发2013 19号文,和工商企字[1987]第38号,怎么计算可以申请的外债额度?
问题2: 银发[2017]9号文 是否适合该公司 “跨境融资额度上限升至企业净资产的2倍“?为什么?
问题3:借款额度与净资产有关吗? 网上有些非官方答案,”额度不得超过去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即2400万)与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部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