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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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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已经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处理的存货,通过民政部门捐赠,是否还可以做12%限额扣除?
个人对外捐赠,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也必须通过公益性组织捐赠才可以享受税收抵免?
6年前提出
Judy老师
如果已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在所得税前做了资产损失扣除那么就不能做12%限额扣除(已经税前扣除过一次了),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6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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