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你好,我司(简称“H")有一台旧的大型生产设备需要销售给国外关联企业(简称“A“),因为该台机器需要专业的拆卸公司进行拆卸,提供服务的是一间国内的公司(简称”B“),产生的拆卸费用达20万元,按合同规定,拆卸费用是由A公司承担,因为B公司不能收取外币,A公司没办法直接支付外币给B公司。
(1)H公司可否与A公司、B公司签订一份三方协议,由H公司先代垫支付这笔拆卸费给B公司(B公司直接开具服务发票给A公司),A公司再将这笔代垫费用汇入给H公司?
(2)现在销售旧固定资产开具发票是否应该开具16%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