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为我公司特制了一批零件,由于我公司要求供应商对此零件要取得一项认证,所以供应商去做了认证。按照合同规定,认证的费用由供应商先垫付,然后再向我方开票、收取。
请问,供应商在向我们收取认证费时,认证费是否构成销售零件的价外费用?应该适用什么样的增值税率(6% or 16%)
期待您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