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公司有一个固定资产已经按不少于所得税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完折旧,账面仅剩10%残值。现在考虑到将其无偿赠送给关联公司使用。
我的问题是:
我需要在增值税、所得税上都做视同销售处理。但是此行为不属于公益性捐赠,是否能在所得税前列支?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