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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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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2016年以前有可结转以后年度亏损累计1000万,但自2017年开始公司由查账征收改为按照收入核定征收所得税,那以前年度的亏损如何处理?谢谢
6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根据申报表填报说明,企业发生的亏损只能在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年度进行弥补,且弥补亏损年度应连续进行计算。因此个人认为企业由查账征收方式改为核定征收方式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在实行核定征收年度不得进行弥补。以后年度再转为查账征收方式的,可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不超过五年内进行结转弥补,但实行核定征收的年度应连续计算法定年限。
6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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