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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销售 开票汇率和出口报关单汇率差异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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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销售按照FCA 确认,因此在当月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开具出口销售发票,但实际报关出口日期为下月。 近来由于汇率波动非常大,导致当月开票使用汇率和实际报关的次月汇率差异很大,出口退税跳出疑点。主管税局要求按照次月实际报关出口日期红冲上月发票,重开当月发票。 但是如此操作,担心会变成会计上按照FOB确认销售收入,与公司会计政策违背,问题:1)是否这个是解决该问题的唯一方法?;2)税法是否规定出口退税汇率一定是报关当月的汇率?;3)如何解决税务确认收入汇率和财务确认收入汇率不一致?
6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所以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的汇率按照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所在的月份折算。为此贵公司需要红冲上月发票重新开具;会计上收入确认汇率按照准则要求执行,税法有自身的规定,如果存在差异只能税法按照税法要求处理,会计上按照会计要求处理,系统提示异常疑点向税务局出示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合理性。
6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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