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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发生销售返利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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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是一家生产型外贸企业,1、商品通过深加工结转报关出口,根据协议年销售达到一定数量会给予相应的销售返利,如没达成一定数量则不享受,商品报关出口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现产生销售返利并通过银行转账给客户,请教现提供哪些资料可以所得税税前列支并附相关税务文件支持,谢谢!2、境外企业通过网站提供认证服务,请教对外支付认证费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与增值税吗?
6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国税函〔2006〕1279号就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贵公司可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这部分收入,但是由于贵公司涉及的是出口返利,为此建议将这部分返利在后期的业务中通过销售折扣的形式开具发票进行结算。认证服务原则上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该服务发生地在境外,不需要预提所得税。
6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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