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公告中提到为了解决了征管中的问题,减轻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遵从责任,一是取消合同备案,
请问针对哪些付款可以取消合同备案,比如非贸付款是否也不需要合同备案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