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对库存盘点的过程中,盘亏的这部分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针对外购材料再加工生产的库存商品,进项税转出的基数有些疑问。除外购的直接材料的数据是可以肯定的,另外直接人工应该也无需转出,因原本就没有增值税?但是对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已经抵扣过进项税,入了制造费用的电费和低值易耗品等,这部分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吗? 如果需要,应该按什么划分呢?因电费是车间统一使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