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司从德国购买的CAD软件并每年支付咨询服务费。对于每年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税务局要求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来扣缴代扣代缴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10%。
我的问题是
1、对于购买CAD软件使用权后续的咨询服务费,是否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来扣缴所得税?还是应该按照技术服务费来扣缴所得税?
2、对于我司在中国境内贷款代缴的所得税,德国公司在其境内是否可以抵减?我们联系了对方公司财务,德国公司的财务给予的答复是,只有购买软件时代扣代缴的所得税可凭借中国税务局出具的完税凭证在德国境内抵减,后续的服务费不可在德国境内抵减。对方的说法是否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