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老师
因为培训服务的接收方在境内,属于境内提供服务,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5年前回复
******
(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七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因此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1、提供服务方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2、服务发生地完全在境外。可否按照这个来执行
5年前追问
******
(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七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因此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1、提供服务方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2、服务发生地完全在境外。可否按照这个来执行
5年前追问
Judy老师
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第十三条来执行,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5年前回复
******
呵呵,为啥回复前后不一致呢
5年前追问
******
呵呵,为啥回复前后不一致呢
5年前追问
Judy老师
以第二个答案为准
5年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