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政府要求我们公司进行搬迁。根据2012年40号公告,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也可以将收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政策性搬迁收入和非政策性搬迁收入的处理有啥不一样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