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国际会计准则IFRS16 租赁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期大于12个月的租赁全部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会计处理(金额较小除外),请问中国的会计准则有这方面的更改吗?如果有,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我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报表将要执行IFRS16. 中方如果还是经营租赁,是否只能两套账单独做会计处理。有什么好办法处理这种差异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