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公司去年出口一台机器给客户,现在客户单独向我司采购一笔配件延保服务(在一定保修期限内向其提供配件),签了质保延期合同,人民币19064.81元(没有报关)。请问这笔服务我们怎么开票呢?可否申请退税或者是免税,还是要视同内销呢?具体怎样操作?有没有相关政策说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