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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
支付给供应商的赔款供应商需要开增值税发票给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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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向一家供应商租厂房,现在租赁期到了,也不打算续租,但是租赁期间有些墙面、门窗之类的损坏,供应商就和我们签了“仓库损坏赔偿协议”,也开具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货物名称“*劳务*维修费”,像这种赔款这样的开票及货物名称合理吗?
5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个人认为对于出租方向贵司收取的赔偿款就属于价外费用,可按照租赁业务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因此,贵司可以建议出租方开具租赁类目的专业发票给贵司
5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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