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老师
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
5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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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代扣代缴增值税是依据的什么呢?不能用完全发生在境外判定它不缴纳增值税吗?
5年前追问
Judy老师
贵司的猎头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下的人力资源服务,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四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1.电信服务…6.商务辅助服务…这个免税服务是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才适用免税,贵司属于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提供服务,根据财税【2016】36号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为此,贵司的是境外服务在境内的购买方,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5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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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照这样理解的话,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的所有服务,都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了?
5年前追问
Judy老师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4:七、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此,境外为你们提供的猎头服务由于服务接收方在境内,不属于完全在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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