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某大学共建校企联合实践平台,我公司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仪器设备、以及相应的各类技术培训课程、教材、讲师、以及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持,并对课程质量进行控制。
校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场地、辅助类耗材设备、教学辅助支持、并在实施过程中提供相应的环境支持、气水电支持,提供投影仪、课桌椅;同时校方指定人员负责该项目日常工作接洽,根据项目安排进行实施,包括:相关教材、仪器等接收、调运等工作;相关的资料整理、双方沟通、辅助协调工作;确保相关资料、仪器的安全;课程的反馈整理等。
双方共同拟定实践平台的服务内容,按各自的渠道对外发布培训内容,并进行统一管理。项目运行期间,每个季度结算费用。由校方填写支付确认函与我公司进行确认并申请支付,并开具正式服务性发票给我公司。
问题:由于该项目校方打包了上述人员、场地、辅助耗材设备的使用等,请问校方开具给我公司的发票属于什么服务?税率多少?另外,上述服务未分别列示费用,校方按课程销售价格的40%分成,并向我司开具发票。
5年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