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79威尼斯(中国)有限公司(欢迎您)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费用的支付与对应税费申报的先后
******
我司与境外企业签订的合同写明中国境内的税款由我司承担,并有代扣代缴义务,请问该合同是否必须完成支付才能进行增值税及其附件、企业所得税的代扣缴申报?
5年前提出
Judy老师
对于支付境外的非贸款项,如果是劳务服务类的需要先合同备案,超过5万美元的还需要支付备案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才能凭证合同和税单到银行付款,如果是特许权使用费或者股息红利那么不需要合同备案,但是付款之前肯定是要先代扣代缴相关税金
5年前回复
******
对此还有以下疑问:1、即劳务服务类是否代扣缴后才能支付?我们之前的操作的可以先支付后申报,这会有什么影响吗?2、关于源泉扣缴,就我们之前的操作是必须支付后7天内进行申报,与解答就不一样,是否全国的操作方法是一致的?
5年前追问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