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您好!
请教个问题,我司上海有家注册在外高桥的贸易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成都设立了个办事处(以下简称分公司)。现在分公司的税务机关在网站上显示企业所得税逾期未申报提示,然后我们跟成都税务所解释我们分公司无销售业务,然后成都税务所要求我们提供一份A公司所在税务机关出具分公司无经营职能的证明。然后成都税务所帮分公司删除所得税这个税种。但是经我们联系A公司所属的外高桥税务所,被告知他们不会给成都分公司出具类似证明的。请问类似事件怎么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