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们管理层的个税申报是外包给第三方做的,由于第三方申报方式的原因导致我们支付了一笔个税的滞纳金。现在第三方答应损失由他们承担。比如他们正常的服务费是1万,滞纳金是1000元,他们只开给我们9000元的发票,让我们付9000元。那我们这个1000元滞纳金是否还是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我们理解他们仍旧应该开给我们1万元的发票,只是我们只需要支付9000元,剩下1000元由他们承担,没有进我们的利润表,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对这1000元做纳税调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