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请问如果公司给员工发放500元购物卡,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时,是否应将500元还原为税前收入再一并计税,发放500元,还是直接将500元加入工资薪金,一并计算个税,再发放500元购物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