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问下:
(1)税务检查补交的增值税怎么处理?我看网上有人说金额较大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那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这样处理对吗?那补交的相关税金,如增值税、所得税等可以税前列支吗?
(2)我司收到社保相关的财政补助,用途是稳岗基金,以及产值超2000万给的之前的政府补助,这两种要交所得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