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17年的时候我们有申报错误多缴的所得税款,税务机关将此多缴应退税款抵扣了18年第二季度的部分应交所得税款。剩余的18年第二季度应交所得税款我们以银行存款缴纳。请问税务机关的完税凭证是仅仅开具我们以银行存款缴纳的部分,还是需要就抵扣的税款和实际银行缴纳的税款都开具完税凭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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