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以销售设备的供应商,为我们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同时销售为提供远程服务相关的设备和软件包。合同明确列明技术服务和设备及软件包的价格。
请问,
1. 该业务是否为混合销售,能否可按技术服务和销售设备分别开具发票?税率分别是多少?
2. 如果分开开具发票,技术服务可否从高使用13% 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