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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福利核算该列入薪资费用还是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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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定额标准的福利,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员工,有并入薪资代扣个人所得税,请问如何处理以下两点:
1、在财务核算上,是列入工资薪金费用还是列入职工福利费?
2、企业所得税上允许以哪种方式税前扣除?
4年前提出
Judy老师
1、个人建议如果符合税法关于“合理工资薪金”的五个原则则列入工资薪金,这样可以作为福利费14%税前列支计算的基数;如果不符合那就作为福利费核算。 2、根据国税函[2009]3号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为此,贵司的支付如果能够同时符合“合理工资薪金”五个标准可以最为工资薪金支出,如果补贴符合福利费开支范围,那么作为福利费支出。
4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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